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5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信访件113件(来电73件、来信40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2件(来电11件、来信11件)。截至5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交办10批信访件,共758件(来电592件、来信166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30件(来电82件、来信48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交办到各市州办理。
从5月18日交办的第十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其中武汉44件、襄阳16件、宜昌9件、黄石6件、十堰4件、荆州3件、荆门2件、鄂州1件、孝感6件、黄冈8件、咸宁5件、随州2件、恩施4件、仙桃1件、潜江2件;从污染类型来看,其中水污染30件、大气污染33件、噪声污染29件、土壤污染13件、生态破坏18件、辐射类1件、其他污染15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截至5月18日,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信访(应急)处置组累计收到信访件办理报告154份,其中情况属实143件,不属实11件;责令整改31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86.4万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2662776,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