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8日

湖北首例“一函两书”司法建议联动推进劳动权益保护——

一封文书发出,140名劳动者社保有着落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婷 通讯员 黎甜

“公司要求我们入职填写放弃社保承诺书,不然就不会给我们这份工作,我们没有办法!”

“我有老家的新农合医保,公司说折算成工资对我更划算,我才勉强同意的。”

在法庭上,来自鄂州市华容区同一用工单位的多名劳动者,纷纷向法官陈述。

今年4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劳动者与某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该企业以劳动者出具了不缴纳社保承诺函为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经庭审询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限于这批案件所体现的个例。

“虽然这批案件通过诉调对接工作室多方沟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该案所反映出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发人深思。”办理案件的法官齐志刚说。

“该企业涉及同类型劳动用工问题的职工有140名,这种劳动用工违法的问题如果不尽快加以解决,将持续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鄂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马祥来说。

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总工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5月13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对劳动用工违法的问题进行整改。鄂州市华容区总工会收到法院抄送的司法建议后,立即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当面送达。

该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后,非常重视该问题,立即组织公司人事部门对全体劳动者社保登记和缴纳问题进行了摸底和排查,并对全部问题进行了整改,推进为全体劳动者购买社保。

“这是我省首例‘一函两书’司法建议联动推进劳动权益保护。”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省总工会联合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一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鄂州法院和工会在不断充分运用和完善“法院+工会”的联动机制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一函两书”制度的优势,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提示函,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司法监督衔接机制,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效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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