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魏秋晨
一江碧水穿城过。位于汉江之滨的古城襄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水生态资源丰富。近年来,襄阳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了相关经验做法及近期办理的典型案例。
检察建议推动拆除河道违章建筑
2023年6月,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处河道内有人违法建设牛棚等建筑物,占地2000余平方米。
为尽快消除行洪隐患,恢复河道生态环境,襄城区检察院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磋商,召开听证会,围绕履职依据、职责范围等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当年7月,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经协商,由当地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镇、村等单位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定期查看整治进展情况。
今年初,检察官到现场开展“回头看”,发现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干净,受损河道已恢复如初。
近年来,襄阳市县两级检察院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通过借力相关工作机制,拓宽线索来源,强化源头治理,共办理相关案件641件,对汉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进行全方位、立体化保护。
“‘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精准对接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襄阳市检察院推出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美丽襄阳13条实施意见。”襄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俊说。
督促清理各类污染物4417吨
2023年12月15日,一场特别的庭审在老河口市进行,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此前,武某某、杨某某因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经审查,二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因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检方依法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组织调解后,涉案二人同意赔偿生态资源损失相关费用共计2.78万元。
生态修复费用得到了赔偿,问题是,受损的生态如何修复?当地法、检两家提出采用“以碳代偿”的方式进行多元化生态修复,通过引导二人购买并注销600余吨、价值近3万元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权,对环境进行了等量替代修复。庭审后,当地法、检两家还会商签订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项目库的实施方案(试行)》,走出一条“以碳代偿”修复新路。
近年来,襄阳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坚持一案一策,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修复基地等,多措并举促进生态环境修复。2023年以来,共督促治理河湖水域826亩,恢复耕地208亩,赔偿生态环境恢复费用34.7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1.2万余尾,清理各类污染物441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