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执法又普法,问题诉求也顺利得到解决。”5月8日,襄阳泽东化工集团负责人赵俊华向税务稽查干部连声道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该企业进行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取得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已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要求进行了单独核算,但对其所形成资产的折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尚未进行调整。
检查人员就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涉税政策向企业进行讲解,并提醒对其所形成的资产折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同时,检查人员对调整后应注意的事项进行风险提醒。检查人员的政策说理、释难解疑,帮助企业有效化解了后期可能遇到的税收风险。
近年来,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稽查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各环节,遵循“全面说理、焦点说理”理念,在可能引起当事人误解的检查、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强化事前提醒、事中说理、事后教育说服,将税收执法普法前移,持续推动税务稽查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据了解,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从执法规范、文书范例、政策适用等关键点入手,已初步建立起“说理式”执法“1+2+1”工作体系,即1个实施方案、2个工作指引、1个任务清单。切实推进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常态化、标准化、长效化,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王爱富 高利明 段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