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房县检察制发社会治理类建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

办理一案 治理一片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饶传军 周青青

“我们在办理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过程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治理短板弱项,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暮春时节,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黎对到访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说。

2023年6月,该县一养殖合作社负责人付某,购买了一批蛇蛋欲孵化养殖。为降低成本,付某没有在许可证许可的繁育地点孵化,而是将其住宅地下室改造后用于孵化。当年8月,有幼蛇“出逃”至室外,被当地居民发现并报警。公安、消防、社区等紧急搜寻脱逃的幼蛇,幸好处置及时,未引发严重后果。事发后,养殖在地下室的幼蛇被紧急转移至规范场所。

房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付某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1月,法院宣判,被告人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治罪与治理并重。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短板和漏洞,房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完整的养殖户档案,对养殖户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巡查,并探索建立相关退出机制等。

相关行政单位迅速行动,对县域内的相关养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等,引导养殖户规范养殖、安全养殖,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房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从“治罪”向“治理”延伸,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推进轻罪案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该县村民马某、王某擅自开垦林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造成林地植被严重破坏。经鉴定,马某毁坏的林地面积有14亩多,属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王某毁坏的林地面积有15亩多,其中含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亩多,剩余的为一般林地。

既“治已病”又“治未病”。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检、法两家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

庭审当天,当地众多干部群众到现场旁听。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在现场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普法宣传。

案件的普法作用、警示意义凸显,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

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经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马某、王某表示愿意对其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补救,采取“以劳代偿+补植复绿”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鉴于马某、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对破坏的森林资源按照设计规划进行了补植复绿,有悔罪表现,经合议庭合议,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马某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2024-05-15 房县检察制发社会治理类建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273599.html 1 办理一案 治理一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