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4日

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解读

吴 航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系主任、副教授

王重文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副秘书长

李 丽 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武汉新东方家庭教育中心主任

潘 兰 武汉市予童社会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人

晏 莉 武汉市育才小学校长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诠释了家庭教育为谁育人、育什么人、如何育人等重大命题。

2021年,《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坚持把家庭教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今年3月26日,由湖北省妇联提出并归口,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共同起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颁布,将于2024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相关专家表示,《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为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新路径、引领新方向贡献“湖北方案”。

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从《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湖北省近年来一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推进家庭教育专业化、规范化。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雷万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许钦祥就《规范》的颁布和实施作解读。

问:颁布实施《规范》的初衷是什么?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雷万鹏:在湖北省妇联、湖北省教育厅、华中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团队以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参照,制定推出了湖北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指导师标准和培训机构标准。标准从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两方面,力求努力构建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生态,进一步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

湖北省颁布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的初衷是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家长对优质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我们希望通过《规范》的实施,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业者和培训机构建立起一套科学、全面、普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的统一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来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和挑战,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动我省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问:《规范》内容有哪些亮点?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和服务机构有什么样的指导作用?

雷万鹏:首先,《规范》强调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性。《规范》从专业知识与能力、服务内容与流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科学、专业,有助于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其次,该《规范》具有系统性和操作性。不仅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标准进行了规定,还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形成了完整的指导服务体系。最后,该《规范》立足湖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现状和需求,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资质要求、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师和服务机构来说,《规范》为家庭教育指导师提供了明确的专业标准和职业发展方向。家庭教育指导师可以根据《规范》的要求,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规范》为服务机构提供了规范的管理和服务流程。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家长对优质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

通过《规范》的实施,可以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全面、普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为家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问:《规范》正式实施后,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雷万鹏:5月26日《规范》开始实施后,为保证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达到可预期的制度效益,我们将通过开展宣传解读、实践培训、评价反馈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政策实施落地。例如,为帮助多方更好理解《规范》具体内容,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对《规范》进行宣讲;以政府相关部门为导向,强化多方协同,深入一线市场指导《规范》在企业机构落地落实;组织跨专业团队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训教材,打造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训队伍,深研可发展性理论;组建科学的标准评价体系和专业的标准评价队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家庭教育市场的实施现状展开客观性评价、资格认证等。

许钦祥: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的最初阶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服务却是新行业,其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处在起步阶段。培养孩子就是塑造未来,通过家庭教育提升孩子认知能力,保持身心健康,养成良好习惯,形成健全人格,其中大有学问。标准是知识和经验的载体,标准写入的每个条款,都是经过实践验证的可行之道。《规范》对家庭教育服务给予规范和指引,让从业人员明白应具备的能力素质、经验方法、形式内容、目标导向,让受服务对象明白这种服务能够获得什么,如何配合实施,促进家庭教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

地方标准融合专业性和操作性

2022年9月,华中师范大学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在湖北省妇联、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联合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等单位,发挥专家智库优势,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小组,邀请来自家庭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20多位学科专家及行业代表,历时8个月研究论证和数十次修改,对公示意见、建议反复研讨论证并重点征求专家意见,形成了标准终审稿。

湖北省地方标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第1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师》划分为基本要求和专业要求两个部分。基本要求涉及资质要求、思想素质、职业素养、身心素质等;专业要求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专业知识方面,家庭教育指导师要系统学习掌握生命科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政策法学知识等。专业能力方面,家庭教育指导师应能收集信息、测量评价、识别问题、制定方案、解决问题等。地方标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第1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师》同时还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做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此次发布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第1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师》具有专业性、系统性、操作性、地域性的特点。在本标准中,我们强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性,而非单纯的职业性。针对以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谈经验为主等现状,本标准从专业知识与能力、服务内容与流程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突出专业性;本标准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第2部分: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构成一个整体,将指导师与指导服务机构标准有机整合,体现出系统性;同时结合指导师要求和服务流程,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评分表”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记录表”;在资质要求、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上,立足湖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现状和需求,强调家庭教育指导师应“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掌握“未成年人心理促进的知识”“主动学习,积极反思”。

促进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

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工作者以兼职人员为主,多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志愿者组成。家庭教育指导者的专业水平不高,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不高,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提高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这些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标准的建立。

如今,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不再是“有没有”而是“优不优”,迫切需要质量更高、针对性更强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各项行为进行规范,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是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标准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立足一个目标,即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为达成该目标的实现,标准从服务行为方式、服务遵循的基本原则、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围绕两种方式,即直接服务方式和间接服务方式。界定四类术语,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机构、家庭教育服务合同、服务从业人员。坚持六大原则,即科学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导向性原则、整体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公益性原则。明确七项要求,即组织形式、注册、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党建、场所与设备、服务从业人员。涵盖11项服务内容,即政策宣讲与咨询、家庭环境塑造、家国情怀培育、德育与法治教育、树立正确人才观、身心健康促进、安全意识培育、劳动观念与技能、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参与支持。

标准助力服务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是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制定的价值基础,并要求服务机构坚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公益性原则。在标准起草制定的过程中,课题组扎实调研,针对我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症下药”,通过标准予以规制。

探索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新路径

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省家研会)是湖北省妇联团体会员,省级研究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2019年至2020年,省家研会骨干参与撰写了《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并积极参与《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审、修改等程序。《条例》于2021年5月1日实施后,省家研会在省妇联指导下,每年在5月家庭教育工作周承办“湖北省家庭教育交流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条例》,并就如何提升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水平进行了深入探讨。

为了落实《条例》,加强我省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建设,湖北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家庭教育中心专业力量,组建了省家庭教育专家库。同时,省家研会吸纳了17个市州的家庭教育研究会或指导机构为团体会员,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根本目标夯实基础。

依托自身的专业力量,省家研会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的起草工作,《规范》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为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新路径、引领新方向贡献“湖北方案”。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具有第一性,不可替代性和科学性,是学校教育的根脉。同时,家庭教育是一门复杂的学科,涉及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开启家校社共育路径。也正是这三年,我们中心承接武汉市政府“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社区(村)”项目,根据社区家庭的需求,设计开发亲子关系、家庭美德、家庭健康、早期教育、家庭阅读、儿童心理等8个系列近100个课题,累计送课2000场。

2022年3月,中心结合省妇联“公益木兰”项目,在长墩堤社区打造“养娃有方”普惠式家庭教育服务中心,以亲子阅读为契机给辖区8000多个家庭提供常态化公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24年,“养娃有方”项目基于社区的公共活动空间提档升级,通过共同缔造的理念,打造了武汉市首家以家庭教育为主题的“城市书房”,做深做实儿童友好空间的软服务,第一个月就迎来300人次的居民参与。成长与教育都是有规律的,我们坚信好的家庭教育就是:陪伴、榜样、发现、尊重、支持和成长。

湖北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5月26日正式实施,对进一步促进我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家庭教育服务的需求意义重大,将为促进我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校家社共育新格局

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们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育才小学就确立了“大变革时代如何实现新共育格局并赋能学生成长”的大课题,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和实践。

我们通过开展“育才红色故事会”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挖掘家中红色故事,讲述父祖辈奋发图强的奋斗历程,以生动的真人真事引起情感共鸣,让家长、孩子们追溯传承先辈精神和思想根脉,使优秀家史家风焕发出教育光辉,成为激励新一代人前进的动能。

学校发挥好搭建平台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绳文化”“体育家庭作业”等活动为载体,发动和引导家长们,联手落实孩子们的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管理,营造家校共读氛围,得到了家庭的良好配合。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学习共享和资源互动,举办“育才讲坛,校家共育”直播,邀请教育专家、著名作家进校授课。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即将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我们坚信,在校家社共育新格局下,越来越多的父母会坚定家校真诚合作的信念,发挥好家庭教育的作用。这将更有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于现代社会,创造价值于未来社会。

撰文:沈芙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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