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饶传军 柏玮
“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追刑责又追民责。”暮春时节,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向到访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一起非法盗采绿松石案的办理情况时说。
作为“中国绿松石之乡”,竹山县绿松石资源开采历史悠久。然而,2023年5月,被告人陈某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且未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多次进入该县某镇一废弃矿洞内,使用钢钎、铁锹等工具,非法开采绿松石原矿5公斤多,经认定,其价值为10815元。
安全风险评估显示,该处非法开采点安全风险等级极高,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风险;矿山采空区可能导致地表塌陷和沉降,非法盗采活动还可能引发矿山安全事故。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且有现实危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未经批准擅自盗采行为是一种破坏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民事侵权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行为应当承担赔偿矿产资源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今年初,当地法院经开庭审理,以犯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矿产资源损失10815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等。
依法既追刑责又追民责,加大了盗采绿松石资源的违法成本,从源头减少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助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绿水青山。
近年来,竹山县检察院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精办群众身边案,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当地男子蔡某等人,从县城或者外地进回的保健品,在各自经营的店铺销售时,被部分消费者举报为“销售假药、劣药”。相关行政部门随后认定,几人销售的产品属药品,几人经营上述药品的过程涉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上述几人从中非法获利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后,检察院审查认为,几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如何体现“罚当其错”“罚当其责”原则,做好不诉的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竹山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几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行政部门迅速行动,对几人涉嫌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相关药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规范县域内相关店面经营行为等。
该县城关镇一家养猪大户污水直排,臭气熏人,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意见大。
竹山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后,依法开展监督。相关方面很重视,召开现场会,商讨解决之道。通过集思广益,最终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变废为宝。养猪场老板将附近加油站一个废弃的大容量油罐引回来,铺设管道,将养猪产生的污水收集,发酵处理后,再用转运设备转运到农田。
就这样,竹山县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合力,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力助推了净化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