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乐克、通讯员李伟)我省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从即日起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重新明确成品油许可及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鄂应急发〔2024〕3号),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值),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据悉,此前闭杯闪点≤60℃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而其他高闪点值的柴油不在此列。在最新的规定中,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不再区分闪点值大小。BD100生物柴油,即由动植物油脂或废弃油脂与醇反应制得的脂肪酸单烷基酯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柴油或者处置废弃柴油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相关条件和基本要求。
与汽油相比,柴油应用领域较为普遍且需求量较大,广泛用于大型车辆、铁路机车、船舰等,各类市场主体众多,新规实施后意味着我省对相关行业安全要求进一步升级。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柴油(闭杯闪点>60℃)企业,其生产、储存设施未取得相应安全许可的,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应先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