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蔡甸区法院与武汉市蔡甸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意见》,深化府院沟通协作,对企业破产案件中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进行深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
破产兼具解决法律问题和大量社会衍生问题的功能,在这个程序中除了要清偿债务、分配财产,还涉及社会稳定、安置职工、信用修复、税收优惠等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的社会协调工作。《意见》规定,探索建立社保补缴的快速通道,管理人可以凭区法院出具的确认职工债权裁定书,申请区人社局协助办理补缴职工社保,有利于及时解决破产衍生问题,对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就业、欠薪受偿等问题协同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共同做好维稳和指导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可持法院出具的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以及经办人员授权委托手续、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区人社局申请查询破产企业、职工历史参保及欠保明细等信息,人社部门为破产案件开辟企业社保信息查询绿色通道,进一步促进破产案件审理与劳动人事行政管理机制有效衔接。
同时,蔡甸区法院与蔡甸区人社局还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和常规会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协商解决协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为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社保问题的处理提供指导意见,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彭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