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4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主任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建议议题主要有:表决《湖北省种子条例(建议表决稿)》;审议《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草案)》;审议《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健康促进条例》等报批法规;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