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快速审结一起执行移送破产案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承办法官灵活使用破产和解程序,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武汉某实业公司从事通信工程及管道制造,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经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务。2023年,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法院裁定受理这一“执转破”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债权类型简单,债权人较少,且债务人股东有继续经营的意愿。
考虑到该案和解可能性,承办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全力做债权人和债务人工作。最终,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按照该协议,社保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64%,该实业公司也得以摆脱危机恢复经营。
(马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