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咸丰探索 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

平均结案天数由44天降至13天

湖北日报讯 (记者蔡俊、通讯员杜迪纳、李瑾)近日,咸丰县农商银行与一家食品公司产生金融借款纠纷,双方通过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就1600余万元借款达成支付调解协议。

“该案调解仅用时2天,为企业节约诉讼费11万元。”咸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磊介绍。

近年来,咸丰县人民法院调研发现,在金融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金融债权回收时间长、诉讼成本高、多元解纷途径不足和执行难等堵点、难点。去年3月,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县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和部门,探索“诉前调解+金融纠纷审判团队+金融执行工作室”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改革。针对可实现诉前调解的案件,只需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再由法院直接进行司法确认即可,无需交纳诉讼费;对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不再是各类案件“一锅烩”,而是由专门金融纠纷审判庭进行审理,并在裁判文书中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达到“执源治理”的效果。

“通过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解决了当事人‘多头跑、来回跑’的烦恼,金融案件平均结案天数由原来的44天缩短为现在的13天。”胡磊说,通过该机制,咸丰县人民法院共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达4667万元,有效执结涉金融类执行案件9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3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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