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立即向我行下属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夷陵支行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明截至2024年3月20日的本金及利息余额,之后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另行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202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