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行”)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请下列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行履行相关法定偿债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7803068转81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产业4.1期B5栋6层01室、7层01室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