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荆门市中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等权利依法转让给荆门市中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荆门市中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4年4月12日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本金余额欠息费用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1湖北宏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17,780,024.1649,232,525.19328,630.00抵押人:湖北宏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湖北宏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40,596,933.2760,274,158.83-抵押人、质押人:湖北宏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人:徐承辉、郭芳、李善谦
3荆门市建发资源有限公司 2,678,065.381,734,295.81-质押人:荆门市建发资源有限公司;保证人、抵押人:王建全、谷家英
4湖北欣锦荣煤业有限公司 5,565,514.553,614,342.39-质押人:湖北欣锦荣煤业有限公司、熊志勇;保证人:倪志容、熊志勇
5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192,000,000.00131,133,502.001,235,419.00抵押人: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 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