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杨子萱)4月10日,黄冈市浠水法院召开法官例会,讨论案件、分享办案经验。这是该院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模式中的重要举措,通过法官例会将争议问题公开化、程序化研究解决,通过反复推敲争议案件,促使裁判结果经得起考验。
今年以来,浠水法院已召开法官工作例会18次。该院一审案件调解率42.94%,同比上升6.07%,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办案最重要的是判断力。前辈们办案经验丰富,他们总能准确找到破题关键,法官例会帮我们解决了不少疑难问题。”青年法官黄露露说。
为提升审判质量,浠水法院建立“院长主抓方向、分管院长具体抓指标、部门负责人重点抓人员、案件承办人落实抓案件”的“大审管”工作机制。院、庭长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截至目前,已全程留痕监管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等“四类案件”56件,评查重点案件60件;对超过6个月未结案件,自动触发监管流程,明确院庭长包案和监管责任,已督促办结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7件。
浠水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邱峰介绍,过去,审判质效监管靠季度初“对账会”和季度末“督办会”,只能看到上月数据。现在,该院实行每周庭室例会、每月法官例会、每季度审判管理推进会的数据会商制度。会商通过研究全院、业务庭、审判团队3个层级审判质效情况数据透视表,分析问题、摸查短板,对全院及各业务条线“精准画像”,强化对个性问题的精准甄别和共性问题的及时预警。
以内部管理促司法质效提升,今年以来,浠水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5.58天,同比压减25.16%;上诉案件移送时间43.45天,同比压减46.46%;已结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26件,上诉率下降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