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祎)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专家表示,湖北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多,若能合理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将有利于它们成长壮大,同时进一步激发和带动市场活力。
央行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此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给21家金融机构,再由其贷款给普通客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主要指借款人后期不能及时归还本息,通过延长、续借的方式延迟归还)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
业内人员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利率1.75%,相较于1年期LPR最新报价3.45%,有明显降低,与现有的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利率一致,充分说明货币政策引导结构优化的导向,表明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充分支持。
此次专项贷款,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4月2日,湖北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强资源统筹,体系化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