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4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百四十四号)

《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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