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号)
《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