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杨伟、刘利)由省水科院水保所牵头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与《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这两项标准填补了我省水土保持领域省级标准的空白,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小流域是水土流失治理的基本单元。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需要开展前期设计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方面指导项目施工建设,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监管的依据。近年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下放,但由于缺乏指导实施方案编制的相关规范标准,给地方政府方案审查和后续监管带来不少困扰。
此外,虽然国家出台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但主要适用于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湖北平原湖区面积广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如何建设亟须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从2020年开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的研究,并分别于2021年、2022年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地方标准立项,进入正式研制阶段,经过几年的广泛调研、编制起草和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今年正式发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