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治”助“大冶之治”,以检察担当助力地方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2月21日夜,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来袭,黄石大冶城区被厚厚的积雪覆盖,道路上车辆行驶缓慢,行人步履蹒跚。次日一早,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上下集结,在院负责人的带领下,干警们自发分为多个小组,为行人开辟出一条条“绿色通道”。
在碧波荡漾的保安湖、大冶湖等地,同样留下了“检察蓝”的足印。早年的保安湖一度被经营者用来养殖珍珠,该院和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两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调查,发现一起现场处理一起,有效保护保安湖水域生态安全。
大冶湖是大冶市的“母亲湖”。在公益诉讼制度试点期间,该院把保护大冶湖不受污染、分割、占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先后办理某公司用尾矿填埋大冶湖附近鱼池案、城郊居民非法填埋三里七湖滩涂案、大冶湖特大桥施工围堰和尹家湖老武九客专施工围堰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涉及河、湖、港、库、湿地污染、非法填埋、拦湖筑坝、分割水面、非法捕捞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件,起诉并经法院判决此类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办案,督促取缔16家非法养殖场和非法砂站。
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大冶建设,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山水共治的理念贯彻于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与各单位部门通力合作,守护了大冶之美。
受益于“检察之治”的还有企业。2023年,大冶市某企业因决策缺乏科学民主、对分公司监督管理不力等原因陷入一起串通投标案。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量身定制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回归正轨。
2023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坚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招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0人,起诉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36人。依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司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挂案”清理工作,清理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涉企“挂案”17件,其中监督撤案4件,努力让涉案企业摆脱诉累。
(杨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