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但昶睿
近日,仙桃市检察院针对近期办理的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助力守护当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前,有“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买菜回家后,发现所买蔬菜并不像在菜市场看上去那样新鲜,怀疑这种差异是卖家使用“生鲜灯”所致。
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随后到当地部分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确有商家在销售肉类、果蔬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了不同颜色亮度的“生鲜灯”。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犹如给食品进行了“美颜”,掩盖了食品瑕疵,误导消费者购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风险。
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风险。
相关行政单位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在市域内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治理等工作。专班经对当地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进行检查,先后下达5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今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聚焦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
“我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仙桃市检察院检察长龙珊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