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7日

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生态质量指数较往年提升 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仁轩

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为70.21,与2022年相比提升0.2,生态环境状况为一类水平(最高级别);全省190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2%,优于年度考核目标;劣V类断面为0,优于国家目标考核要求;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大环保”格局不断夯实

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实施

2023年,我省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系统部署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美丽湖北建设等工作。全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不断夯实。

我省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十堰茅塔河、恩施带水河等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着力构建“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加快建设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碾盘山水利枢纽等25个重大项目。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完成退耕还湿6.8万亩,修复退化湿地7421.3亩,完成营造林295.7万亩。

污染防治攻坚战走深走实

绿色工厂数量居中部第一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显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聚焦风险河湖实施“一水一策”,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新增完成191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05%,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任务。

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我省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能源清洁化利用,23个产业园区纳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新增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家、绿色工厂77家,绿色工厂数量居中部第一、全国第四。在全国率先打通“电—碳—金融”三大市场,湖北碳市场累计成交量、成交额稳居全国试点地区首位。

生态环境立法有声有色

生态示范创建走在前列

2023年,我省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夯实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持续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我省积极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推动《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条例》等条例起草,加强执法检查,有力惩处了各类突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省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实施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整治攻坚,扎实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命名数量居全国第四。

此外,我省还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环保科研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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