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武汉青山区法院出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企案件诉后回访试点工作方案》,以诉后回访“小切口”服务营商环境大格局。
“判后一个走访、案后一个电话”。自2023年8月探索案后回访制度以来,青山区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复杂程度、标的数额大小等因素,按比例抽取判后负有支付义务的企业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截至目前,涉企案件调解、判决后上门回访企业已累计78家,促使多家企业自动履行支付义务,自动履行标的总金额达1亿余元。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坚持涉案主体全面覆盖,通过类案分析,更好地推进诉后回访工作,持续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后半篇文章”。
(向玮濠 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