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5日

变“找基层要证明”为“在系统取证明”

南漳县社区证明事项“瘦身”近八成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赵峰 通讯员 陈月林 张林

“我要置换第二套改善房,帮忙开一个家庭成员信息证明、一个亲属关系证明,再给盖个章。”2月底,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庄社区居民王爱玲来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门见山。

8年前,她全程办理自家的第一套改善房所需证明,跑哪些单位、开哪些证明、交哪些材料,轻车熟路。

“王姐,这个证明不用开了。”工作人员罗艳指着门口的一处告示牌,上面明确列出社区应当出具证明的8种事项和无需出具证明的31种事项。

“不开了?”王爱玲犯起了嘀咕,那咋证明符合置换条件呢?会不会影响享受减免政策?

“放心吧。部门之间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一刷身份证,各种信息都出来了。”罗艳的一席话,打消了王爱玲的顾虑。

以往,一些部门、单位在为群众办理业务时,首先要求社区出具证明。水镜庄社区居住着4000余户、上万名居民,各种五花八门的“出证明、盖公章”耗费了社区工作人员大量精力。

2023年6月,南漳县出台《关于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开展“厘权责”“减事项”“减证明”“减牌匾”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村(社区)依法协助事项、印章管理范围等7个附件的124项内容,确定了村(社区)依法履行事项17项、依法办理事项33项、使用公章事项8项、填表事项11项、代办事项3项,明确了社区职责、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走进水镜庄社区办事大厅,依据“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指导清单”,社区只保留了无宅基地证明、大学生助学贷款证明、入党政审证明等8个事项,并制定了统一模式的证明样板,“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信息一键生成,无需重复填写。同时,亲属关系证明等31项事项已无需“出证明、盖公章”,压缩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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