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

武汉出台多项硬招促个体工商户拔节生长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畅 通讯员 陈雅岚

“干货满满,让个体工商户获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3月21日,武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刚刚实施的《武汉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汉市场监管、金融、税务、财政、人社等部门联袂出台多重利好,实施“壮苗”行动,真金白银为个体工商户送上发展大礼包,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中小经营主体活力。

截至3月20日,武汉全市经营主体近213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近120万户,广泛分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商业服务等各个行业。

参与政府采购有政策扶持

“对预算资金安排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单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武汉市财政局副局长詹波介绍,在上述预算资金安排标准以上的,要求采购单位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政策红利还包括: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报价享受10%—20%的价格优惠;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鼓励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对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30%以上的联合(分包)项目,在评审时报价享受2%—3%的价格优惠。

个人所得税额度内减半征收

武汉市税务局将采取行动,广泛对税收优惠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找人”。通过需求“码上说”、诉求“全响应”、“走流程”听建议三管齐下,推动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持续优化。

武汉市税务局副局长肖才茂介绍,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以上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在所得税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申报预缴时和年终汇算清缴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最高可享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将进一步积极推行‘智慧审批’‘极简审批’,持续优化证照联办服务,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范围,推动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夏蕾表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查处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障其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的平等权益。

着力缓解资金难题。《若干措施》提出,在武汉市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00元至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最高额度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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