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胜 通讯员 谢正彪 李晟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23年3月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精心指导13个试点县(市、区)深入开展入市探索,为全省乡村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及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壮大集体经济、乡村振兴激发“新活力”
2024年1月18日,赤壁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拍卖出让,据悉,本次入市宗地位于赤壁镇九毫村七组,土地所有权人为赤壁镇九毫村村民委员会,面积7.43亩,成交总价136.91万元。其中,扣除相应成本及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的净收益全部留成给村集体。
此次成功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的是赤壁市鸿冉农贸有限公司,拟建设为生态农庄,结合周边三国古战场风景区、华润乡村振兴示范区等资源,致力于打造赤壁市高品质农旅山庄,用于发展休闲农旅、精品民宿等特色主题乡村产业。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还给村集体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同时,后续土地增值收益还可以继续分配。
2023年3月以来,湖北省13个试点地区合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1宗、面积541.17亩、成交金额8727.83万元,有效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要素。
其中,从已入市土地用途看,工矿用地9宗、仓储用地8宗、商业服务业用地51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从入市方式看,出让71宗,包括拍卖20宗、挂牌43宗、协议8宗;从增值收益分配看,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1632.89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812.56万元;从社会效益看,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15.2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674个,增加工资性收入4106万元;累计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497人,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384万元。
聚焦8个方面,深化改革蹚出“新路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审慎稳妥实施。为此,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入市改革试点政策,立足中部省份发展实际,统筹农村领域改革与乡村振兴发展,聚焦“8个方面”深入开展实践探索。
通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审慎稳妥解决底线“怎么守”。加快推进全省特别是入市试点地区规划编制审批,13个试点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试点地区形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果2043个。
围绕土地用途和用地方式,摸清全省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怎么样”。其中13个入市试点地区共有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1.5万亩,近两年有入市需求的项目198个。
研究入市与成片开发土地征收之间协同机制,有效破题土地“哪里来”。譬如,荆州市荆州区大胆探索,打破“圈内”征收、“圈外”入市的固化思维,合理统筹使用全域集体土地,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用于全民健身、生态民宿、文旅融合的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回答地块“怎么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试点地区加强入市土地开发利用监管,通过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入市价格监管、开发利用申报、土地市场动态巡查、信用体系管理等措施,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坚持成果共享,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明确红利“怎么分”。譬如,罗田县结合山区县地小、点多、分散的特点,规定以土地出让总价款为核算基数,商服、工业用地政府分别按出让总价款的10%、7.5%提取调节金;参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标准,指导入市主体按合同约定将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养老保障。
此外,围绕入市土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尊重农民入市主体地位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实践。
盘活存量资源,多点开花注入“新动能”
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等战略布局,与全省农村“三地一房”(宅基地、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农房)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统筹推进,推动全省入市改革形成“稳慎推进+积极探索”的生动局面,让村集体增收、农民致富。
黄冈市罗田县三里畈镇乡村振兴畜牧业养殖基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入市,成交金额974.59万元,是湖北省第一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融资地块。该项目带动产业投资1.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3个,增加工资性收入33万元,解决脱贫户就业33人,增加脱贫户收入33万元,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童庙村典灯书院地块,入市前为一块坡地岗地和一块闲置宅基地,一直没有产生效益。通过盘活闲置资源,为促进农民就业带来机会,使本地村民由单纯依靠农业种植向复合型创收转变,预计每年每户家庭收益由2万元增加到4万元,大大激发了农民积极性。
沙洋县彭堰村通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入市土地63.21亩,搭建“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双增收平台,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31万元,新增就业岗位60个,村民每年每人增收5万元,真正实现了国家、集体、村民、企业“四方共赢”。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既有利于促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也有利于提高试点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彰显全省入市改革赋能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