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0日

以案普法“零距离”

案发地开庭审理盗采绿松石案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张洁)近日,郧西县法院在涧池乡下营村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邹某某等4人危险作业案,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现场,上百名村民参加旁听。

2023年3月,邹某某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盗采绿松石活动,非法牟利。

今年1月25日,郧西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邹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擅自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盗采绿松石,不仅破坏矿山资源和环境,还容易引发矿山安全事故。要杜绝此类问题,就要和当地老百姓讲清楚这其中的道理。”承办检察官翟峰波说。

庭审中,检察官对盗采绿松石的严重危害、危险作业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阐释。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4名被告人七个月、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办到哪,普法就到哪。”郧西县检察院负责人受访时说,此次选择在案发地开庭审理该案,旨在通过以案说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普法效果,助力守护当地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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