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雯洁 通讯员 沈君
“优化化妆品许可机制,对符合‘承诺制’要求,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省药监局仅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即可办理延续手续。”3月18日,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传递我省化妆品产业发展众多利好消息。
“五条优化”让企业“解渴”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贡勇斌介绍,今年年初,省药监局印发了《若干措施》。
除化妆品许可机制外,省药监局还出台了4条优化措施,主要包括优化化妆品备案管理,开展化妆品备案培训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等活动,提高化妆品备案的便利性和准确性;优化现场检查核查,根据检查的类别、事项、性质和目的,药监部门推行关联检查、联合检查、协同检查,互认相关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检查;优化化妆品检验服务,省药检院开通业务咨询“热线”,加强企业检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优化处方工艺,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此外,优化化妆品监管方式,建立“风险+信息”综合评估机制,推行化妆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开展智慧监管;通过现代化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精准性,为诚信守法企业“松绑”,为失信违法企业“加锁”。
支持化妆品新原料研发
“《若干措施》的出台,其主要目的是整合全省化妆品资源要素,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链各环节各要素精准衔接、高效有序推进、协同融合发展,实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勇斌说,《若干措施》同时还提出了“五条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支持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便是其中之一。
贡勇斌介绍,支持化妆品企业推进特色植物资源与传统应用历史、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的深度融合,研发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化妆品企业开展以植物提取为主的新原料研发;鼓励企业对已列入使用目录的化妆品原料通过优化制备技术、生产工艺、改变原料物质基础等开展创新性研究;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化工企业和医药企业参与化妆品新原料的基础研究和以生物合成新技术进行的原料生产制造;支持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参与化妆品新原料团标、行标的制定。
此外,《若干措施》在化妆品产业集群发展,化妆品行业自主创新,打造化妆品品牌,产学研用对接等方面出台了4条支持措施。
抽样全覆盖,百姓更安心
抽样检验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能精准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直承担着国家和省药监局组织的化妆品上市后质量监管的抽样检验任务。
2023年,省药检院组织及承担2000余批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产品类别涵盖祛痘、美白、防晒、染发等十余种类别,抽样场所涉及大型商超、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批发市场、个体经营店等场所,并逐步加强了线上化妆品抽样检验,抽样地域实现了全省各地市区及农村城镇全覆盖。
“事实证明,持续、有效的系列化妆品抽样检验,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助推企业产品获得更好的市场竞争力。”省药检院食品化妆品检测研究中心副主任黄伟介绍,省药检院将认真执行《若干措施》要求,以检验技术为切入点,深入了解企业诉求,高效利用自身检验技术优势做好对接服务,为企业产品上市后质量监管和上市前注册备案提供全面、准确的技术支持,为企业规范化生产提供正向技术建议和生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