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3日

南漳: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必须经过‘两委’商议、村民会议决议,最终通过公开竞标才能确定。”面对有人前来商谈集体土地承包续约事宜,南漳县清河管理区白鹤湖社区书记张大军解释道。

南漳县纪委监委围绕村(社区)决策、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采购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事项,细化梳理5大类22项“小微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43个,研究制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基层干部照单用权、群众照单办事。探索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激活村级监督末梢,实现了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

与此同时,南漳县持续深化以案促改,通过通报典型案例、阅看忏悔录、旁听庭审等方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督促基层干部对照反思自省,做到心中有戒。

(南纪宣)

--> 2024-03-13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266231.html 1 南漳: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