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高哲、谭圆圆)大冶市15岁的张洪炜在交通事故中全身多处受伤、颅底骨折,危及生命,需要立即手术,手术费用约28万元。大冶市交警大队李警官迅速与湖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大冶网点受理专员刘元昌联系,通过申请救助基金,2个工作日为伤者垫付抢救费280487.39元,及时挽救其生命。
3月5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半年来,救助人次增长3.4倍,垫额增长4.1倍,有效避免了伤患家庭致贫返贫风险。
从2023年7月1日起,省道路救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专业运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建机制、抓培训、强管理、优服务,有效发挥道路救助基金在救助交通事故伤者生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下半年,基金救助规模超过1.5亿元,基金使用覆盖率、救助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全省改由专业机构统一受理申请业务,迅速完成与279家医院签订协议,开通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实现救助业务省内县市全覆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半年共救助4807人次,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共计1.54亿元。数据分析表明,省级统筹前,我省月均救助受害人约180人次,垫付金额约500万元。省级统筹后,月均救助800人次、垫付金额2550万元,分别是统筹前的4.4倍、5.1倍。
据统计,与2023年上半年相比,全省下半年的交通事故致死率下降10.1%,致残率下降6.9%,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减少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