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2日

鄂渝三地法院签署备忘录

共同守护长江三峡生态长廊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许娇、杜靖)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三周年之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巴东县联合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推动渝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走深走实,推进长江三峡生态长廊一体化发展。

《备忘录》明确,三地法院就审执协作、资源共享、队伍共建、宣传配合等四个方面达成共识。将共同推进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共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推裁判尺度统一,共建涉长江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共搭队伍交流学习平台,以“共抓大保护”的生动司法实践,守护一江碧水永续东流。

据了解,近年来鄂渝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上不断探索,司法合作渐入佳境。

2022年2月,恩施中院、宜昌中院、重庆市二中院签订《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确立1个协作目标、2个协作机制、3个协作原则和6项协作内容的司法协作体系,正式建立渝东鄂西长江三峡一体化保护机制;2023年2月,三地法院召开第二届联席会议,联合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宜昌宣言》,再增5项共识,渝东鄂西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迈出新步伐。此次签署《备忘录》,意味着三地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司法协作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会上,三家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长江三峡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污染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涉及长江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田湖草系统治理,人文景观、遗址保护等,为同类案件审判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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