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这些事关你我的新规将要施行。
对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自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
指南规定,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要掌握专业部分的内容,也应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标准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公共部分的内容。
快递不得擅自放入快递柜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得使用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中泰互免签证协定3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3月1日正式生效。
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3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据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