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山河建设集团湖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2,889,366.21元,其中本金余额为57,700,000.00元。债务人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该债权由舒国友、冯爱枝、武汉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舒国友、冯爱枝名下位于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红杜里8栋3单元6、7层1号的住宅设置抵押,建筑面积221.50平方米,最高抵押担保金额352.81万元;以舒国友、冯爱枝名下位于武昌区南湖花园千秋别墅1期56栋的住宅设置抵押,建筑面积248.13平方米,最高抵押担保金额541.39万元;以舒路宽、林晓钦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街459号阳光美墅A座30层01号、02号、03号、04号、05号的住宅(共五套)设置抵押,建筑面积合计538.82平方米,最高抵押担保金额合计891.424万元;以武汉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大桥村兴邦华庭A栋1-2层1室、2室、3室、5室、6室、7室、8室、9室、10室、11室、12室、13室、A栋1层4室、B栋1-2层1室、2室、3室、4室、5室、6室的商铺(共计十九套)设置抵押,建筑面积合计2791.10平方米,最高抵押担保金额合计5734.83万元。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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