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艾丹
近日,省政府出台《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从市场准入、金融支持、权益保护等多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办法》中,“平等”一词出现了14次,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
不怕竞争太强,就怕机会不公。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竞争性业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禁止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营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实行歧视性的要素供给、监管规则……破壁垒、促公平、提信心,一条条举措,体现出湖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态度和决心。
“自己人”的定位,是一颗定心丸。“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去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表达了对民营经济的深厚关切。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重磅出台,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再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一以贯之地为民企发展减负、松绑、引路,打造平等的发展环境。
从国家层面到各地方,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不少民营企业获取了更多发展机会。2月28日《人民日报》一版报道,杭州一家民企受邀参与陕西一个文旅展示项目申报,对民企而言,现在像这样的“开门邀客”已不在少数。湖北也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不断着力,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2023年新增经营主体161万户、连续三年增长超过百万户。
以“平等”激发民企活力,就要不折不扣执行好政策,警惕一些隐形不公,打破一些名义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让企业不为“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所困。“要是遇到春风,就会漫山遍野,蓬勃发展起来”,民营企业并不怕市场竞争,给他们平等的竞争环境、宽松的发展氛围,定会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盛开漫山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