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8日

资产处置公告

注: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0712-2533866

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崇文路7号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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