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蔡蕾)2月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约谈会,通报约谈2023年度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3名中级法院院长和10名基层法院院长。
在2023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中,荆门中院、孝感中院、咸宁中院和下陆区法院、孝南区法院、茅箭区法院、大悟县法院、应城市法院、广水市法院、通城县法院、黄石港区法院、咸安区法院、孝昌县法院排名靠后。约谈会上,孝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保国,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代表被约谈法院作表态发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自我革命,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法院的政治责任和职责所系。”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省法院已连续三年通报约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旨在通过公开约谈传导压力、鞭策后进,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全面推动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优化、再提升。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法院对2024年相关工作作出重点安排。要求全省法院坚持平等保护、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破产重整作用、持续整治涉企司法顽疾,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全力服务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