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1日

湖北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

公正司法促发展 定分止争解民忧

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开幕式现场。

经过升级,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焕然一新。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干警驱车1700多公里赴甘肃省高台县,开展执行相关工作。

汉江法检“两长”发挥“头雁”作用,同堂办案。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邓昭玲 柯学文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1月30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71061件,结案1279139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5773件,结案22391件。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审判阶段进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

司法责任

“在构建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大格局方面,湖北法院起到了表率作用,非常值得‘大赞’。”近日,武汉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树义,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讲述了参加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感受。

以理论之思答好长江大保护的时代之问。湖北高院充分发挥武汉高校众多、学者云集的优势,广泛邀请长江沿线公检法、行政部门、实务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于2022年11月举办了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论坛围绕长江大保护的司法体制机制、司法协作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达成《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

最高人民法院对首届论坛的成功举办给予充分肯定,明确要求湖北高院要把论坛办成常态化、国际化交流平台,为长江大保护持续贡献法学智慧与理论力量。

2023年11月,以“长江流域治理法律保障研究”为主题的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举行,聚高端智库之力,集有识之士之智,进一步推动长江上游、中游、下游更加紧密连接在一起,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方面相互合作,协同共进。

“长江流域是一个整体,长江大保护是一个全流域的系统工程,离不开长江流域各地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湖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湖北高院通过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全省法院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夯实制度基础;联合湖北省检察院等9部门下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为形成长江大保护司法合力提供制度保障。

在跨省协同合作方面,湖北高院已分别与重庆高院、湖南高院、江西高院、四川高院、安徽高院分别签订《关于加强长江沿线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协议》,推进长江流域区域司法协作;会同河南、陕西两省高院开展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联合调研,签署《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助力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近年来,湖北高院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资审判工作为契机,推动在长江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普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不断完善“1+5+10+N”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49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体系,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举措,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共建81个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促进长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化解在基层

“专业调解、开庭、判决,一上午就全都解决了。”近日,赤壁市法院赤马港人民法庭在赤壁市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开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实现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无缝对接,拿到文书后,当事人小陈开心地说。

小陈的体验得益于赤马港法庭的工作创新。去年2月,赤马港法庭整体搬进“市民之家”,与行政部门、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等13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集约办公,实现了一站式的法律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小额速裁审判等诉讼服务,法庭原址现在则作为巡回审判点保留。

赤马港法庭进驻“市民之家”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借助各类专业解纷力量,对于调解成功需司法确认的案件,由法庭直接受理并审查,大大缩短审理周期,案件调解成功率近40%,通过司法确认案件数同比增长60%。

诉源治理是“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也是“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对人民法庭的要求和期待。湖北高院主要负责人指出,人民法庭要争当“共同缔造”的生力军。

湖北高院印发的《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提出,人民法庭要服务平安建设,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体系,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去年,湖北高院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在全省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130个,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1156个,全面构建“庭、室、站、点”四位一体的基层司法服务网络。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年来,湖北高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构建“法院+工会”等“1+N”多元解纷模式,1500多个调解组织、6600余名调解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形成。

全省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范畴,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2883个,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聚焦降本增效

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

“我们的年纳税额从100万元增长到300余万元。”1月26日,老河口市某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经过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后,该公司新增资产价值约1.5亿元。

老河口市某物流公司在当地属于支柱型民营企业。2021年5月,该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授意员工陈某伪造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专家评审,获得物流资金共计800万元。肖某、陈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起诉。

肖某被羁押后,物流公司多个项目停滞,经营困难,员工失业。

2021年5月,谷城县法院受襄阳中院指定管辖审理该案。经谷城县法院审慎评估,案发后,肖某、陈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企业主动、全额退缴物流资金,涉案企业符合适用合规监管情形。

2022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批准对物流公司启动合规监管;同年6月,两个月合规考察结束后,物流公司经评议验收合格。谷城县法院最终判决对两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在这一过程中,谷城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在案件审判阶段开展刑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给予涉案企业“改过自新、脱胎换骨”的机会,企业最终完成了管理不规范、诚信经营观念不深入等8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同时围绕合规风险点健全完善了各类合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14项,设立合规风控办公室、选聘专业法律顾问,重大项目立项时主动咨询第三方合规机构,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涉企案件合规审查改革是湖北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推动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湖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企业优化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创造条件,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去年初,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部署压缩案件办理时长、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7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24条具体举措。

湖北高院在全国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也在“降本增效突破年”得到进一步深化,全省法院去年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50311件,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9.72%。

通过出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5.65天,一年以上涉企未结案件同比下降85.2%。

深化配套改革

稳步提升审判质效

“我看到了这份工作的发展空间,这有利于我们对职业发展做好规划。我会不断学习,争做一名优秀书记员。”1月27日,湖北高院一位已完成等级评定的雇员制书记员表示,新的管理办法将吸纳更多年轻人加入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

此前,为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法官员额和编制跨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勇破司法难题,湖北高院联合多部门出台《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稳定司法辅助队伍,将更多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应有之义。

为强化对审判权的制约监督,湖北高院修订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约束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让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各个环节履责有据、行权有度。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压实每一名法官责任,将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61次,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借助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建立案件审限监测、预警、催办机制,综合运用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督促科学提升办案效率。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3.11天;法官人均结案266.21件,同比增长21.21%。

开展“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和“智能化应用成果大比武”活动,建成“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整合立案、诉服、审执、监管等58个应用系统,实现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类案智能推送、文书智能辅助等功能,真正做到了帮法官减负、让正义提速。

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湖北高院深入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与高校共建“审判教育实践基地”,举办优秀青年干警训练营,组织“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队伍素能,夯实发展后劲。加快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完善青年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立全省法院后备人才库、审判专家库,选派优秀青年干警上下双向挂职,安排新录用人员、新提拔干部到信访窗口、办案一线锻炼,帮助干警在实践中成长,确保审判事业薪火相传。

同时,坚持以书育人、以文化人,持续推进“一院一品”书香法院建设,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法官文联,擦亮“法韵深深”“四季读书会”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讲好荆楚审判故事,唱响法治湖北好声音。

--> 2024-01-31 湖北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262006.html 1 公正司法促发展 定分止争解民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