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0日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人民广场警务平台大队副大队长刘新——

纵身一跃显身手 一心为民践初心

发布词

戎装变警服,他不改军人本色,奋身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危险关头,他展现出“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大无畏气概,挺身而出。

为民服务,他把百姓当亲人,屡次救人于危难。

他是犯罪分子的克星、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一名永不褪色的老兵。

人物事迹

“有人要跳桥!”

2022年1月20日13时许,襄阳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接到报警称:有人坐在凤雏大桥边缘,情况十分危急。

人命关天,刻不容缓。时任樊城公安分局人民广场移动警务平台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的刘新闻令而动,迅速带领警员赶到事发现场。

现场,一女子已翻越凤雏大桥护栏,正坐在凤雏大桥边缘,随时有坠入江中的可能,其家人站在桥护栏内侧不断地劝解。

为了救人,刘新将救援绳系在腰间,趁着同事和家人与女子交谈间隙,渐渐地从身后靠近该女子。此时,女子与家人发生争执,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并突然起身,整个人重心不稳来回晃动,刘新见状立刻扑了上去,一把抱住女子腰部。与此同时,民警熊伟和女子家人也趁势翻过护栏,在众人的努力下将女子带回了桥面。随后,这名女子被民警送到附近派出所。

经了解,女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做出了过激行为。在民警的耐心劝解下,女子被家人安全带回家。

危急时刻冲锋在前。这不仅是公安职责对刘新的要求,更是他在参军、从警的20多年里早就形成的本能反应。

刘新今年47岁,1995年参军。在部队,他多次参加抗洪抢险等危重任务,先后被记三等功1次、嘉奖20余次,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3次。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跟随部队紧急前往四川绵竹抗震救灾。因在震区灾后重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刘新受到军区首长接见。

多次的救援经历让刘新对生命、人生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坚定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信念。

2011年退役时,刘新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2023年7月5日,一名群众慌慌张张来到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求助:警察同志,我车熄不了火了,是不是要自燃。那时,车辆引擎盖已经冒起浓烟,刘新急忙找来灭火器,一把掀开引擎盖,拔掉灭火口插销,对准发动机将火扑灭。

面对群众,他有无限的耐心;打击违法犯罪,他毫不手软。

2019年12月30日,在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上,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咒骂司机,同时不停用菜刀敲击驾驶室外的防护网。千钧一发之际,刘新大步上前,一个箭步上前夺下菜刀,把男子押下公交车。事后刘新才得知,男子的腰间还藏有一把菜刀。

刘新说:“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一名人民警察,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人民群众需要,我都会冲锋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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