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0日

宜昌法院建立全流程“绿色破产”工作模式

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鄢睿、石志宏)1月29日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该院携手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实现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的同时,建立了全流程的“绿色破产”工作模式。

以支部“联建联创”为纽带,宜昌中院联合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搭建“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打通法院和管理人的行业壁垒,推动宜昌破产管理人从2022年的23家扩展到2023年的45家,并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以《司法建议书》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互助金”制度,助推宜昌破产管理人协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市破产法官连同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业务培训和实务研讨会,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打造破产审判“生态圈”。

去年,宜昌中院推行“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的部门壁垒,实行“执转破”一体化办公,全年移送“执转破”案件43件,通过“执转破”程序化解执行案件1600多件,协同化解“执行难”。

以破产保护理念指引涉企案件执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运营价值,探索在执行案件中引入专业管理人提前介入参与管理的模式,保障债务人财产最大优化,实现债权人最大清偿;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大大缩短,从2022年的658天降至2023年的362天。

去年3月,作为湖北省首家能源类破产企业的安能生物质热电公司重整成功,并被纳入宜昌“热力一张网”工程,持续满足宜昌高新产业园的供电供热需求。该案入选了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推动长江边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破解‘化工围江’难题,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让基础能源企业成功转型,契合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宜昌中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两级法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引入环境评价机制,推行污染处置优先的审判思路,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贯穿破产审判工作全流程的“绿色破产”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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