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在我行办理了贷款手续,但未能根据我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截止至 2023 年 10 月由于欠款时间较长,已构成根本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予以公告催收。
特此声明 1. 本公告是截至2023年10月末的违约积欠本息,所欠利息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详情请与我行工作人员联系;
2. 请借款人将积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存入您与银行约定的还款账户中,切勿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钱款交予他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