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2日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之二:

打折扣 搞变通

【典型案例】2018年,中央和某省先后印发通知和方案,要求开展小水电站清理工作,明确要求违规建设的小水电站限期退出。某县级市明知应当按照规定在2020年底前将违规建设的该市4座符合退出条件的小水电站退出,却片面考虑地方利益,将4座小水电站所在区域由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以调代改,继续保留,直至2022年底才退出,被中央环保督察公开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市副市长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剖析】上述案例中,该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清理小水电站的决策部署中,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执行,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造成不良影响,是典型的“打折扣、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不顾党和国家大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认定是否属于“打折扣、搞变通”问题,重点是“三看”:

●看是否将地方和部门利益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之上,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贯彻执行;

●看是否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选择性执行,符合地方和部门利益就执行,不符合的拒不执行;

●看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等变通执行行为等。

【违纪后果】“打折扣、搞变通”行为,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如果仅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则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或情节较轻的,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如果“打折扣、搞变通”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纪者说】令之不行,政之不立。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令行禁止、狠抓落实,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六条 ……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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