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0日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案管室——

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韩思翌

“不宜提拔或进一步使用。”2023年12月8日,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向林区党委组织部回复对林区某局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意见。根据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要求,林区党委组织部向林区纪委监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林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牵头部门,随即启动了对该负责人的“廉政体检”,根据“体检”掌握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否定性回复意见,经审核后以纪委监委名义予以回复。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做到精准‘画像’,客观公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该室主任刘森说。

廉政审查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几年来,该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也确保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该室制定《神农架林区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743份,指导督促林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地方(单位)廉政档案,会同委相关室共同做好考察对象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政治上、廉洁上、形象上严格把关。

对“问题干部”,该室坚决“亮红灯”。2023年3月,林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要求向林区纪委监委征求某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王某某、某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周某某、某林场负责人张某某的党风廉政意见。此时,林区纪委监委已收到此3人的问题线索,正在开展核查。该室向委有关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征求意见后,发现此3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需要立案审查调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规定,该室提出“不宜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意见,委领导审核后由委正式回复组织部。后来,此3人均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感谢林区纪委监委,是他们让我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有力度也有温度。”近日,林区某单位干部赵某某感慨地说。

2023年3月,林区党委组织部向林区纪委监委征求拟提拔重用对象赵某某党风廉政意见期间,林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赵某某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委案管室立即向相关信访举报的承办部门征求意见,并对涉及赵某某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经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涉及的事实存在,但其事另有原因,被反映人在其中并未起主要作用,也未发现被反映人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核查组建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委案管室报请委领导召开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专题会议。经此次专题会议集体研判后,林区纪委监委及时向林区党委组织部作出“不影响其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室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500批次共计6625人次,均产生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

2022年底,该室被省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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