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7日

我省出台加强湖泊综合治理指导意见

实现岸线稳固形态稳定 面积不萎缩水质稳中有升

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实习生李逸昂)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五大重点任务,系统推进湖泊治理,加强功能保障,保护改善生态功能,让镶嵌在荆楚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明珠”重焕光彩。

《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强化湖泊岸线治理,补齐湖泊防洪治涝工程短板,对长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堤防开展加高加固达标建设,加强四湖片区、梁子湖流域、斧头湖流域等重点易涝区域外排能力建设等;加强湖泊截污控污,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加强洪湖、梁子湖等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修复等;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加快实施四湖、荆南四河、鄂东五河、鄂东南和汉江下游等五个片区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开展数字湖泊建设,提高重点湖泊智慧化管理水平。

目前,我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有755个、水域面积2707平方公里。《意见》提出,通过治理,近期(2026年)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远期(2035年)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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