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件件关乎基本民生,事事涉及群众利益,如何厚植民生底板、聚焦民生难点、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新课题、新任务。回望2023年,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守正创新,奋楫笃行,用奋斗书写了一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异答卷。近期,省民政厅遴选评定了2023年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十佳案例以及相关推广案例,旨在深化交流互鉴,持续推进全省民政领域改革,积极探索更多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改革创新成效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彰显民政担当作为。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
省民政厅全力保障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全省共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9.71万人。量化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细化完善低保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40元、575元,城乡特困供养年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7760元、13482元,全省新纳入低保对象8.5万人。
枝江市以“党建+社会救助”全国试点为契机,以“如何发现困难群众”“如何帮扶困难群众”“如何让群众更幸福”三个命题为目标导向,从筑阵地强责任、提素质优服务、早发现加速度、优激励重实效、拓渠道聚力量等方面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实现主动救助、精准救助、温暖救助,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值,擦亮“有难就帮”枝江社会救助品牌。
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民政部门肩负起沉甸甸的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鄂州市针对不同类型困境儿童的需要,实行分级分类帮扶,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问题。鼓励各地依托“留守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发动社工机构,发挥乡镇(街道)未保站作用,为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四色风险管理”提供人员力量支持。建立“困境儿童发现—基本情况调查—风险识别—开展服务—结果反馈”的“闭环式”链条,明确市、区未保机构、镇(街)未保站、村(社区)四级服务体系职责,确保困境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将风险类型分为监护风险、生理风险、行为风险,工作人员需对每个风险类型进行分别评估打分,并按照最高风险评定等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蓝黄绿”,建立一人一档,并实行不同探访频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由各介入单位开展不同干预措施。
推进殡葬改革让逝有所安
省民政厅启动深化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推广谷城、江陵、秭归三地殡葬模式,省级安排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扩面,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县(市、区)达49个。
江陵县将殡葬改革目标确定为“四个全域”:在全域范围内消除所有散葬墓,所有墓葬一律进公墓;将全域范围内所有公墓建设或改造为节地生态公墓;全域禁鞭、禁烧、禁塑,实现群众祭祀生态化;全域实现惠民殡葬,新亡人员可以无差别拥有公益性墓地。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18处。统筹中省专项资金近3200万元,县本级以及乡镇自筹近2亿元,用于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宣传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理念,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凝聚移风易俗正能量。
谷城县把“生有所福、故有所尊、文明祭祀、俭约便民”作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设绿色、惠民、文明殡葬,深化殡葬改革。高标准建设殡葬服务中心,命名为“谷城县生命主题公园”;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196个,覆盖所有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将逝去亲属火化安葬于公益性公墓,通过“树榜样”实现柔性引导。免除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费、基本火化费、骨灰存放费等殡葬服务费,三年来减免殡葬服务费用843.6万元。
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省民政厅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发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有效提升了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2023年民政领域三件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际完成2.68万户,完成率为107%;新建1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改造提升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在77个县(市、区)推行失能特困集中照护,完成率为110%。因地制宜建成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1380个,有力缓解了老年人就餐困难。
阳新县开展养老机构“政府资产+社会运营”的“公建民营”试点改革,将全县16家特困供养机构整合成7家区域性集中供养中心,成立阳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行县级直管,腾空的9家农村福利院全部移交阳新县城发公司统一管理。目前已在排市镇、陶港镇、枫林镇、浮屠镇4家福利院和县社会福利院试点成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实现“百姓+政府+企业”共赢。
武汉市江汉区利用国有企业资源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等,引入国有企业全链路参与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面向全体老年人高效、公平、可持续的“15分钟便捷养老服务生活圈”。
来凤县建成运营幸福食堂24个,可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和困境儿童提供60万人次的全覆盖式助餐、送餐服务。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原则支持助餐服务,60岁以上老人早餐统一标准为4元,中晚餐60-69岁8元,70-89岁6元,80-89岁4元,90岁以上老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
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作为
省民政厅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结构,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社会组织比例大幅提升。启动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共同富裕。
十堰市投入1300余万元、配备社工300余人,在全市119个乡镇(街道)、5个开发区(林区)实现社会工作站全覆盖,439个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投资250万元建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1671家,各社区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志愿互助服务、基层矛盾化解、居民自治等方面开展活动5000余场次,服务居民超20万余人次。
各地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各种形式服务高质量发展。武汉市通过强化部门合作、政社协同、社企共促,有效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宜昌市引导全市301个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产业发展的“领航者”、科技创新的“先行军”、招商引资的“排头兵”、政企互通的“连心桥”、幸福生活的“守护人”。
让地名传承历史文化
地名是文化的传承。继承和发扬地名文化,对于弘扬中华文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先进文化,振奋民族精神,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作用。
潜江市借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之东风,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地名,编制《潜江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借助申报“千年古县”的重要契机,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地调研选出与历史文化有关联的6907个地名,经专家论证,从初选名单中筛选认定6个类别共98个地名,列入潜江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编制出潜江市地名文化遗产分布图。应用地名资源,新建和命名了芦洑河路和芦洑河公园,完善了城市功能结构,推动乡村振兴;复活历史地名,以当地历史水系命名了一批道路名称,如恩江路、洛江路、东浦路、豹台湖路,留住了乡愁记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