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周晶晶 李雪
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未成年人在网络中遭遇了何种困境?武汉市正如何守护这批“数字原住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进武汉市相关单位一探究竟。
警惕青少年网络受害
“现在网络犯罪信息的表述越来越隐晦,有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信息分辨能力差,极易受高薪诱惑,沦为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秦开芳介绍了一个案例。2023年3月,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理在读大学生刘某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刘某甲在QQ群看到一则高薪招工信息——“日结三至五位数,落地三包,有意者联系……”他虽心有怀疑,但仍通过联系和介绍,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及表哥刘某乙(已成年,另案处理)名下的4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支付结算。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凤向记者讲述了小可(化名)的故事。不满14周岁的小可在网上结识了21岁的务工男子柳某某。不谙世事的小可被柳某某的花言巧语哄骗,应邀线下见面。见面后,柳某某将小可带至某小区消防通道内进行猥亵,后又以曝光二人网络聊天记录相威胁,多次将小可带至同一地点实施犯罪。拿捏小可的羞耻心理,柳某某的要求也越来越过分。在一次次的胁迫下,小可精神崩溃,最终选择将此事告知家人,柳某某的恶行这才败露。2022年5月7日,洪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5月27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柳某某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2%。因法律意识淡薄,在网络上遭受不法侵害或者走上违法道路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说。
织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网络信息海量性、隐匿性等特点,是检察监督工作中的‘拦路虎’。”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卿告诉记者,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大力探索“调取数据、精准研判、堵塞漏洞、推动治理”的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模型,旨在增强大数据思维,提高监督线索挖掘能力,通过数据赋能助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针对社会聚焦的“隔空猥亵”“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热点问题,武汉市已从网络犯罪基本特征与法律责任的角度,提供专业化解读与针对性普法,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其抵御不良信息能力。
“《条例》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具体表述。”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刘斯凡说,《条例》提出不得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等网络欺凌行为;应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期待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协同发力,织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更好守护‘数字原住民’。”刘斯凡说。
黄静表示,武汉检察机关将围绕这些新的规定进一步推进、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体而言,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联合网信办、公安机关等单位加大对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等网络欺凌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欺凌侵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联合妇联、关工委和学校加强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行为,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