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3日

关于重新给予签约期的告知书

王璐:

关于你与江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武汉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岸政征补〔2022〕3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鉴于本项目已进入征收工作尾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并参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规定,现重新给予你1个月的签约期,在签约期内,如你仍未与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房屋征收部门将报请江岸区政府再次对你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签约期自2024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2月13日止。

特此告知。

一元路片房屋征收指挥部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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