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一刀切”易 “切一刀”难

□ 湖北日报评论员 余姝满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这个老话题,再次成为焦点。

一边是环保和安全意识的提升,一边是对年味和民俗淡化的担忧。不同声音都有合理成分,有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制造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还极易埋下安全隐患、引发火灾风险,不能放任不管;有的认为,年味儿就是一种喜气洋洋的氛围,是“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欢喜,是“门前爆竹儿女喧”的热闹,春节如果过得静悄悄,难免冲淡了流转数千年的年俗年味。

回望一下,“禁燃令”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更多是出于安全考虑。2015年,铁腕治霾是社会共识。公安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污染和隐患确实减少了很多,但不少群众对“全面禁放”并不买账。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中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让“春节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老话题再度引爆热议。有人评论:“辛苦了一年,人们有仰望烟花的权利。”

当下,不少地方的“禁燃令”已经执行很多年。烟花爆竹的“禁”与“放”,改不改,变不变,归根结底是一道社会治理的考题。2023年初,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从“禁”到“限”,是治理方式的改进。“一刀切”容易,“切一刀”难,“一刀切”省事省力,“切一刀”却要讲究角度、力度、精度,更能体现治理水平。我国幅员辽阔,中小城市、乡镇农村,对应的人口密度、具体场景,实际情况差异性很大。治理燃放烟花爆竹,理应在“一刀一刀切”中动态调整、逐步完善。哪些地方绝对不能燃放、哪些区域可以适当放开,不同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的时间段都需要细化。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才可能在禁、放、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最优解。

当前,这一话题仍处在喧嚣状态。每一类公众诉求、群体呼声,都值得讨论、尊重。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各项工作,把年俗年味和安全环保这道“既要又要”的难题答好,还有很多功夫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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