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近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告了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本次报告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叫停对涉罪人员近亲属进行“连坐”限制的案例成为关注热点。
叫停“连坐”限制,是对偏离正常法治轨道的治理思路和行为纠偏。有的地方为劝返滞留国外的盗窃分子发出告知书,因内容出现“株连三代人”“飞天大盗之家”等字眼而引发争议;有的地方为打击境外电诈,在通告中明确写下“子女须回户籍地入学”等条文;有的地方,如果父母有案底,孩子连“幼升小”都难以入学。部分基层部门为快速达到执法目的,以“连坐”方式推行“铁腕”治理,根子上是强硬粗暴的懒政行为,实际上已逾越了法律边界。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犯罪情况背后有近亲属成员主动参与、推波助澜、窝赃包庇等,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责任主体,督促近亲属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提升法治社会的治理效能是必要的。但同时也要看到,罪责自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让恶人对自己的恶行负责,才能彰显正义、弘扬良善。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不管现实差别,一概而论、一刀切下,让无辜者为他人恶行“埋单”,甚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有违法治精神。
打击犯罪的目的是警示提醒、惩恶扬善。因此出台的治理措施,就要照应好善与恶的边界,把恶圈定在最小范围,把善激发出更大效应,才能体现法治对守法公民的保护,才能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和谐,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蕴藏在每一个法治案例中。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尤其是对具有争议性的逐一进行研究,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及时提出研究和处理意见,适时调整法治天平,确保法治在现实执行中是统一的、协调的、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