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优先调解团队”,在前期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仅用10分钟就成功化解一场涉劳动争议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案件,促成某公司与罗某林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
近年来,省高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基层“小”案申诉到了省高院。此类案件因诉讼持续时间长,且当事人颇有积怨,调解比例一直偏低。
今年,省高院审监二庭结合审判实践深入调研后发现,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具有开展“优先调解”的条件和价值:一是当事人经过一、二审法院审判“普法”,各自主张逐渐清晰、合理、合法,在审判监督阶段更有利于实现依法调解;二是省高院作为上级法院,提出不同于原一、二审判决的“新的意见”,更易于让各方当事人接受。
据此,省高院审监二庭坚持小案不小办,制定《“调裁分流”工作指引(试行)》,在庭内试点推行民事审判监督案件“调裁分流”工作,由一名法官和两名法官助理组成“优先调解团队”,努力在诉讼末端发力,致力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对于有调解可能,且双方均同意调解的申请再审类案件试行“调裁分流”。在调解中同步完成听证询问程序,如一周之内调解不成,即退回合议庭审查,合议庭可直接裁判。
省高院审监二庭“优先调解团队”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调撤民事申诉案件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