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蔡甸支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签署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农商行蔡甸支行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和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农商行蔡甸支行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方,现依法对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农商行蔡甸支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30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27-69813377;

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一号,联系人:吴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27-88716012。

特此公告。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湖北分公司的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 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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